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中关于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的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成人高校招生模式,适应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战略对人才资源的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的更高要求,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秀专业人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函授专科推荐考核择优入学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持有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证书或初级以上职称证书;
3.推荐考核入学对象仅限以下类型人员:
(1)在职农技人员;
(2)现任村两委会(村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人员、省级五好农民、县级及以上政府认定或表彰的科技示范户或创业带头人。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计划数(名) |
1 |
农业技术管理 |
3 |
2050 |
120 |
2 |
畜牧兽医 |
3 |
2050 |
80 |
3 |
植物保护 |
3 |
2050 |
40 |
合计 |
240 |
三、报名流程
(一)成人高考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9月10日至9月14日期间,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进行集体报名,同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按到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时就将志愿填报为南京农业大学艰苦专业推荐考核入学专业。
(二)报名资格和政策性加分材料审查
完成成人高考报名流程后,企业或行业集体组织的考生本人需在9月18-19日在部门进行推荐入学资格审查和政策性加分材料审查。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需在9月23日携带下列证明材料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推荐入学资格审查和政策性加分材料审查。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出示原件);
2.高中层次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3.在职及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证明出具单位公章);
4.《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考生登记表》1份;
5.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人员、省级五好农民、地市级以上政府认定或表彰的科技示范户或创业带头人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6.本人所获最高级别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须出示原件);
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张,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无论申请接受与否,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考生另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政策性加分
1.从事农技人员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加1分。认定标准:村农技员由乡(镇)政府出具工作年限证明,乡(镇)农技人员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出具工作年限证明;
2.获县(市、区)人事部门或农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初级职称加1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加20分。认定标准:职称证书;
3.获乡(镇)级表彰加5分、县级表彰10分,地市级以上表彰加15分,省级以上表彰加25分。认定标准:表彰证书。以上表彰不累计,取最高值。
4.从事村两委会(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加1分。认定标准:由乡(镇)政府出具工作年限证明;
5.涉农企业从事与所报专业相关工作每一年工龄加1分。认定标准:由企业人事部门出具工作年限证明;
以上加分情况,由我校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五、考核方法
按《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试点办法》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采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行考核。
1.面试时间:企业或行业集体组织的考生面试时间:9月18-19日,地点:本部门所在地。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面试时间:9月23日,地点:南京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面试费用:100元/生。交通费、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由自我介绍(30分)、回答专业问题(40分)、综合考察(30分)组成;
4.学校聘请相关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
5.面试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现场评分;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形成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农业大学、生源所在行业企业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期内的任何异议,均将参照省招办相关规定处理。
3.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在成人高考录取期间由我校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所有录取的新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10日至9月14日 |
艰苦专业成人高考网上报名 |
9月18日至9月23日 |
综合素质面试、报名资格和政策性加分材料审查 |
9月24日至9月26日 |
学校、单位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
9月28日 |
省教育考试院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 |
12月31日至元月15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推荐考核择优入学招生工作在始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我校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 成立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推荐考核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行业或企业领导、监察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院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公布招生章程
我校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包括报名条件及流程、评分办法、录取原则、举报方式等招录信息。
(三)实施预录公示
在正式录取前,我校将对预录取考生进行一段时间的网上三级公示,对公示期间的所有异议,均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公开监督电话
南京农业大学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工作监督电话:025-84395300
九、违规处理
凡在推荐考核入学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南京农业大学成人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童卫路10号 邮编:210095,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96437 招生信息网:http://chjw.njau.edu.cn/
十一、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成招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