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南京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16级、2017级及以后的各年级,均需要将每学期课程考试及校统考课程考试统一时间进行(跨度2天内),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各函授站(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课程教学时数、质量及学期课程与校统考课程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可微调规定的统一时间,自行确定考试时间,但所有课程考试须2天内完成(含上学期课程补考);
2、每学期课程安排时,要考虑各专业每学期校统考课程安排;
3、对于春学期课程与校统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A、在秋学期校统考期间进行;B、或跟下一年级的春学期同类学期课程考试和校统考课程期间进行;以上AB只能选择一种,如仍不及格,将于最后一学期校统考期间进行最后1次补考,校统考课程仍由南农负责,学期课程由各函授站(点)负责;
4、对于南京农业大学进行抽考的对象与课程,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仍由我校对此考试跟踪,各函授站(点)不得自行安排或出卷考试,具体此类考试的时间可由各函授站(点)向南京农业大学沟通与协调安排;
5、无论何类型的考试,缓考、缺考学生必须在正常考试前提交有书面情况说明,经确认函授站(点)审核符合条件,报南农备案后方能参加补考(含缓考),任意一学期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又没有情况说明(即使有情况说明也仅限1次),视自动退学处理;
6、以上校统考、校抽考课程的命题由南农负责,其它课程由各函授站(点)负责,考试成绩合格是南京农业大学作为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请各函授站(点)认真按规定组织教学与考试,以免影响学生毕业。
例如:2016级(秋学期)校内课程时间安排(建议)
考试时间 |
考试课程 |
2016年
X月Y日 |
周六 |
上午 |
08:00—10:00 |
秋学期校级统考课程
1、专科及高本:英语Ⅱ
2、专升本:英语Ⅳ |
10:10—12:10 |
秋学期其它课程考试1 |
下午 |
14:00—16:00 |
秋学期其它课程考试2 |
16:10—18:10 |
秋学期其它课程考试3 |
2016年
X月Y+1日 |
周日 |
上午 |
08:00—10:00 |
春学期课程补考 |
10:10—12:10 |
春学期校级统考课程补 |
今后的安排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