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自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自学考试办公室来源:自学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6日点击数: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条件及具体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2023年已毕业的自学考试所有本科生。

2.申报条件:

见《南京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

二、申报流程

序号

申报材料

1

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

学生填写,单位盖章

2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复印件

3

毕业论文、本人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电子稿

4

查重报告并电子签名

查重率不高于25%,电子稿

5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

复印件

每位考生下载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并快递到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签名电子稿、本人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通过以下网站或识别二维码进行提交。

https://www.wjx.cn/vm/PDR5hY7.aspx



此外,我们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考生毕业论文再次查重(查重率不高于25%),如不合格,将取消学位申请。

三、费用及联系方式

社会大自考《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专业考生,每生交纳学位评审费200元。请通过邮局汇款。材料邮寄及汇款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8号楼207,联系电话:02584396527,联系人: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31120


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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