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业建设

园艺专业—学校对园艺专业支持保障措施

作者:李娟来源:教务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点击数:

学校对园艺专业支持保障措施

学校将对该专业后续建设提供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及政策支持,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21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通知》(苏教高[2017]1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评审及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39、校发《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评审及验收工作的通知》(校继发[2018]598号)及校发《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继发[2016]499号)的要求进行后续建设,不断开展教学改革,丰富该专业课程网络资源,及时更新相关内容,确保课程建设的高水平和高质量。(学校立项建设文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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